攸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11-11 12:22:57          来源:攸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向佳 |          浏览量:11656

攸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1月10日攸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攸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书面审查了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未来五年工作设想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县大局,着力践行司法为民,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始终从严治警,忠诚履职,尽责担当,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会议要求,围绕县委“一二三四”发展思路,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聚焦“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工作重点,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攸县提供优质可靠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责编:向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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